為什么丹麥每年有薪假長達5~6周,每周工時37小時,每天4點以前下班,卻還是有壓倒性的工作產(chǎn)出,甚至屢獲國際肯定?兩年世界競爭力第1名,連續(xù)4年商業(yè)效率第1名,同時長據(jù)世界幸福報告國家。研究丹麥超過15年、長住丹麥13年以上的社會學家和暢銷作家,訪談20位以上商業(yè)人士,歸納出78個跟時間價值、人際關系、工作職涯的思維要點,回答你丹麥人幸福工作的祕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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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一邊造橋,一邊渡橋
丹麥不僅空間寬綽、時間步調(diào)上有余裕,此外,丹麥人在面對事物的“態(tài)度”上也保留空間。這是怎么一回事呢?
日本人渡橋時,是先確認安全才會前進。他們?yōu)榱隧樌诌_目的地,做好萬全準備才出發(fā),追求完美極致;也因此日本品牌是高品質(zhì)的象征。
我在丹麥生活了十三年以上,丹麥人給我的印象是:一邊造橋,一邊渡橋。
就算沒有橋,丹麥人只要隱約看得見目的地,就會先起身,往目的地的方向前進。在這樣的基礎上,若途中發(fā)現(xiàn)需要一座橋,就會嘗試用各種方式造橋(有時也會試著從橋上往下跳)。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看來可行的方法,就會全速往前沖。
因此,丹麥人也經(jīng)常發(fā)生必須回頭的情況,前面的嘗試變得“無用”。但這種“腳步輕盈”正是丹麥的強項。
事實上,世上多的是不嘗試就不知道該怎么做的事情。因此,與其浪費時間在事前準備上,倒不如小規(guī)模的嘗試,反而更容易抓到感覺。
丹麥人從小就看著父母親DIY、嘗試錯誤的姿態(tài),也在學校接受即使拼音錯誤也沒關系,先試著寫出文字就好的教育?;蛟S在這樣的環(huán)境下成長,他們自然而然就培養(yǎng)出了腳步靈巧的行動力。
我在第一章曾提過,支撐著丹麥高度競爭力的是“先見之明”和“善于因應變化的能力”。能夠預測未來變化,而從中展開行動的原因是,就算他們尚未做好準備,一開始就能行動的“輕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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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麥人這樣想37:總之先朝向目的地,邁出第一步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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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不執(zhí)著于“已決定好”的計劃
凱奈特(Kenneth Sejl? Andersen)曾經(jīng)擔任以勞動公會組織為中心的管理職,目前也是組織高層,他用非常容易理解的方式,為我解說丹麥人的工作方法。
我們就算做了計劃,也會視狀況持續(xù)調(diào)整。只要有“想往那個方向走,想達成這個目標”的念頭時,我們就會率先行動。在一邊嘗試一邊實踐的過程中,就能學到很多。若中途發(fā)現(xiàn)目標設定錯誤,有時也會直接更改目標。這種做法,我認為非常丹麥。就算做了決定,也不會固著于這個決定。若在過程中,覺得換個方法比較好的話,我們就會改變做法。
凱奈特的說法,明確呈現(xiàn)出丹麥人對事物的基本態(tài)度。丹麥人并沒有過分認真、沒有彈性的特質(zhì),像“貫徹始終”、“決定好的事情就要做”、“按照計劃”等。
丹麥人認真工作,但不認為固守已決定的事項或規(guī)則是正確的。他們會視狀況而定,柔軟調(diào)整判斷,有時甚至會改變目的及規(guī)則。
相反地,若情況明明已經(jīng)改變,有人卻還是堅持當初的決定及規(guī)則的話,我感覺丹麥人一定會說:“情況已經(jīng)不一樣了,不要再執(zhí)著在那些事情上,讓工作繼續(xù)做下去吧。”
丹麥式思考的前提是,計劃并非絕對,經(jīng)??赡馨l(fā)生變化。
走筆至此我有個疑問:如果計劃常改變,大家不會很有壓力嗎?
面對我的疑惑,任職大學、擔任企業(yè)IT顧問的艾瑞克這樣回答。
我想我們很習慣計劃的改變。在小學,上課時間也不是清楚區(qū)分。就算有預定的上課時間,也經(jīng)常視狀況而改變。所以,我們認為預定就只是預定,隨時都有可能變化。
約略做計劃,再視狀況逐步修正軌道就好。這就是國際競爭力世界第一的丹麥人基本態(tài)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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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麥人這樣想38:預先認清計劃是“會改變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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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跟主管請示并非工作的本質(zhì)
對失敗寬容的丹麥職場,不做微觀管理。也就是說,上司不會一一詳細確認下屬的工作。因為上司信賴下屬才會把工作交付給對方。
丹麥職場的最大特征就是,基于信賴的宏觀管理(macro-management)。
事實上,或許在完全無意識之下,日本轉(zhuǎn)變?yōu)橛伞安恍湃巍币l(fā)的微觀管理來經(jīng)管多數(shù)組織。這是因為對員工和自己不信任所采取的管理方式。
例如,上司要求下屬逐一匯報進度,而下屬也會對上司逐一請求確認。溝通這些細節(jié),乍看之下似乎令人感到安心,能培養(yǎng)彼此的信賴關系。當然這么做的確有這層面的考量。
然而,若上司和下屬之間真有“信賴”,你不覺得就不需要鉅細靡遺地去請示和許可,進行這種相互溝通過程了嗎?
上司如果真的信賴下屬,根本不需要逐一確認:“○○進行得如何?△△呢?××都OK嗎?”
下屬也一樣,如果相信自己的判斷,又或者認為上司會信賴自己的判斷,也就不需要請示主管到枝微末節(jié)的程度:“關于○○,這樣做可以嗎?”
這么一想,細節(jié)的請示、許可工作,其實可能是不信任對方或出自于對對方或自己的不信任吧。如果上司跟下屬彼此真有信賴關系的話,應該就不需要從細節(jié)去確認及爭得許可。
“○○來做的話,就沒問題”,主管若能夠這樣想的話,不才是真正的信任嗎?
仔細想想,“許可”及“確認”只不過是執(zhí)行工作時的一種溝通型態(tài)。許可及確認本身并非工作的本質(zhì)。
不過我們是不是后來才發(fā)現(xiàn),下屬比起留意上司的臉色或?qū)嶋H能展開的工作進度,是不是更專注在“尋求上司的認可”上呢?比起讓下屬的工作順利進行,上司是不是把時間和精力都浪費在“控制”下屬身上了呢?
提升工作效率的關鍵在于“基于信賴的順暢溝通”。而且,順暢的溝通必須奠基在“相信對方的能力”及“相信自己的能力”之上。
丹麥人這樣想42:微觀管理NG! 信任下屬、交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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